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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服务事项指南

日期:2022-05-06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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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45378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服务内容 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申报成功后,中心及时受理审核
受理条件 单位因人员新增延迟申报、变更基数、漏缴、误算、欠缴、缓缴到期等原因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网上服务大厅:1.加盖单位印章的补缴情况说明;2.补缴月的在职证明;3.原计算错误的工资表和更正后的工资表;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陆网厅→进行补缴→上传原件图片→中心及时受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其他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45378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服务内容 单位和职工信息修改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网厅办理:变更信息经审核无误,当天办理
受理条件 单位或缴存人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所需变更内容的原件。
2. 缴存人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若身份证号码、姓名有误或有变动需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陆网厅→进行信息变更→上传原件图片→办理变更登记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其他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45378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服务内容 单位缓缴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缓缴。申请缓缴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立即补缴。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缓缴住房公积金书面申请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决议单位内部公示7日)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中心领导审批→中心办理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其他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45378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服务内容 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政务中心办事大厅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受理条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书面申请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中心审核→办理注销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其他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45378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服务内容 调整缴存比例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单位上传成功后,中心及时受理
受理条件 单位需要调整缴存比例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书面申请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以及参加会议的职工签字(会议纪要在单位内部公示7日)
办理流程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陆网厅→进行比例调整→上传原件图片→中心及时受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其他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45378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服务内容 调整缴存基数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申报成功后,中心及时受理
受理条件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发生变化
办理材料 根据单位性质上传附件表格:机关单位(附件1、3),事业单位(附件2、3)、企业(附件3)。详见基数调整文件附件。
办理流程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陆网厅→进行基数调整→上传原件图片→中心及时受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其他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45378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服务内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申请成功后,中心及时受理
受理条件 单位新设立
办理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1.设立机构的文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本;3.法人身份证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企业: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本;2.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陆网厅→进行单位开户申请→上传原件图片→办理开户登记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收费依据及标准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内江市财政局
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事项子类型 申请、申报和审核
咨询电话 0832-2045378 监督投诉电话 0832-2077801
办理形式 线上办理    
服务内容 单位封存业务
办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申请成功后,中心及时受理
受理条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书面申请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
办理流程 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登陆网厅→进行单位状态管理→上传原件图片→办理封存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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